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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5     作者: 组织部     浏览数:    分享到:

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一年来,我校各级党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我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学校升本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坚实保证,在推进学校转型发展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政治坚定、工作努力、成绩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学校党委决定在纪念建党94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1)按照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能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我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能紧密围绕学校及本单位(部门)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的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2)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到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3)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优良,能够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在学校的各项重大工作和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十六字”工作方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有计划,考察有记录,在青年教工或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成绩显著,注重发展质量;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及时、认真、细致。

(5)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基层党组织能够立足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全面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积极参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能够积极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无私奉献,勤奋工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能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勤勤恳恳,埋头苦干,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广大师生员工好评。

(3)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举止文明,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4)遵守法纪,弘扬正气,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离退休党员能坚持不懈地维护大局,带头遵纪守法,能积极参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我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及新党章,热心服务师生员工,关心学校升本工作,做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6)学生党员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诚实守信;能够积极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党章;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帮助、带动生活和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共同进步。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2)从事党务工作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

(3)热爱党务工作,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模范遵守党的纪律,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党员和群众中威信较高。

(4)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率先垂范,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二、评选名额

拟表彰先进党总支5个、先进党支部9个;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优秀共产党员若干名(按正式党员人数的15%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优秀党员由各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在本党支部范围内按分配的推荐名额酝酿提名,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讨论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见附件4)。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提名,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根据工作情况,采取自荐的方式申报(见附件2、3、5),推荐材料,不少于1500字。根据申报材料和平时工作情况,组织部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评选要求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充分酝酿,严格细致地做好推荐工作。

(二)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强透明度,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注重工作实绩,确保质量。

各党总支推荐申报材料于6月15日前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凡不规范填写申报表的,不列入评选范围;凡逾期不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1:各党总支推选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先进党总支部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3:先进党支部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4: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5: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

中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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