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发[2015]33号
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学校决定聘任:
石明同志为电子商务学院院长。
张永明同志为初等教育学院院长。
周新美同志为音乐系主任,免去孙新民同志音乐系主任职务。
王让军同志为农林技术学院院长。
赵卫红同志为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王轶才督导室主任职务。
李平荣同志为电子商务学院副院长。
王清蕾同志为电子商务学院副院长。
张和平同志为初等教育学院副院长。
姚鹏同志为初等教育学院副院长。
特此通知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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