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干部工作 >> 正文

关于石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8     作者: 组织部     浏览数:    分享到:

关于石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校发[2015]33号

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学校决定聘任:

石明同志为电子商务学院院长。

张永明同志为初等教育学院院长。

周新美同志为音乐系主任,免去孙新民同志音乐系主任职务。

王让军同志为农林技术学院院长。

赵卫红同志为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王轶才督导室主任职务。

李平荣同志为电子商务学院副院长。

王清蕾同志为电子商务学院副院长。

张和平同志为初等教育学院副院长。

姚鹏同志为初等教育学院副院长。

特此通知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7月8日

上一条:我校召开新任中层干部集体谈话会 下一条:关于石明张永明二同志任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