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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27     作者: 组织部     浏览数:    分享到:

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4年度考核工作于12月2日启动。为确保考核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现就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年度考核是正确评价干部及教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督促干部及教职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形式,是推进部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重要措施。通过科学、规范、有序的考核,逐步建立起以岗位职责为核心的目标管理体系,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和以行政效能为核心的检查监督体系,在全校形成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考核组织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司跃宁

副组长:刘先春王莹成

成 员:孔庆庭张建辉任永峰

(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王莹成

副主任:蔺兴龙李瑞智

成 员:王胜青何明耀蒲向明李晓江杨鹏飞

工作人员:鲁建平白云扬赵亮

三、考核对象

(一)各部门(指教学部门、行政教辅部门)

(二)中层干部(指各部门领导,不含副处级干部)

(三)教职工(指全校在职在岗的普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四、考核内容

(一)部门工作考核分为教学部门工作和行政教辅部门工作两块进行。教学部门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工作、毕业生就业工作、党建工作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情况;行政教辅部门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作风、工作业绩、改革创新和服务水平等工作情况。

(二)中层干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工作情况。即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德:主要考核干部的政治立场和思想品德,在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干部的工作能力、政策水平、业务专长、服务水平等;勤:主要考核干部的工作态度、事业心;绩:主要考核干部的工作质量和实效;廉:主要考核干部的廉洁干事、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三)教职工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德,是指遵纪守法、政治表现、思想状况和职业道德水平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业务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知识更新、组织协调能力及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勤,是指工作责任感、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表现。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五、考核等次

(一)部门工作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教学部门优秀4个,良好5个,一般3个;行政教辅部门优秀5个,良好8个,一般4个。

本年度获校级及以上先进称号的部门直定为优秀(考核时提供先进称号证书原件)。

(二)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指标按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确定,共10名。

(三)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指标按本考核组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4%(另1%作为学校预留)确定,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优秀比例不相互挤占。

六、考核办法

(一)部门工作和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1、教学部门的考核由教学科研工作(占60%)、学生管理工作(占30%)、综合评定(占10%)三部分构成。教学科研工作由教务处、科研外事处按照《关于开展第二届教学名师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科研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陇师专发〔2010〕10号)要求评定,学生管理工作由学生处牵头,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关于印发<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陇师专发〔2010〕62号)要求评定,综合评定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定。

2、行政教辅部门的考核由民主测评(占60%)和综合评定(占40%)两部分构成。民主测评由各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每教学部门2人)测评,综合评定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定。

3、中层干部的考核由民主测评(占60%)和量化测评(占40%)两部分构成,民主测评由各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每教学部门2人)测评,量化测评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定。

4、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要认真总结2014年度的工作并分别撰写部门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部门工作总结要求3000字左右,中层干部1500字左右,中层干部须填写《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教职工考核办法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人接受民主测评或量化打分等多种形式测评。

3、部门负责人在民主测评或量化等综合考核的基础上,提出本部门被考核人考核等次建议。

4、各考核工作组在民主测评或量化等综合考评结果和被考核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建议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对考核结果在小组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5、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对考核结果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6、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通知册》,送达被考核人。

7、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原作出决定的考核工作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也可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七、考核日程

(一)部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12月2日开始撰写部门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层干部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并认真填写,20日前将各类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ntczzb@163.com邮箱。

(二)各考核工作组12月2日修定完善本考核分组考核细则,布置年度考核工作,到人事处领取考核登记表,被考核人总结个人年度工作,填写《年度考核表》。12月9日各考核分组进行考核,并在12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考核工作组名单、本分组考核办法、考核最终得分、考核等次、考核情况报告、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成绩汇总表)报人事处统一存档,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lnszrsc@163.com邮箱。

(三)12月16日至20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核程序组织考核、统计、汇总,研究确定考核等次,报送学校党委会审定,公示全校优秀和不合格名单。

(四)2015年1月10日至2月底,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考核表意见存档,起草《陇南师专2014年度科级干部考核情况的报告》和《陇南师专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情况的报告》,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通知册》,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

八、考核结果使用

部门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励津贴发放的主要依据;中层干部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的主要依据;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竞聘、奖惩、培训、调整工资待遇以及解聘的主要依据。

未尽事宜由组织部、人事处另行通知。

附件:1.2014年度被考核部门和中层干部名单

2.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分组名单

3.2014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4.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考核成绩汇总表

中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4年11月27日

点击下载文件:校党委发[2014]37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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