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选派到村任职优秀第一书记推荐工作的通知》(陇组电〔2016〕20号)精神,现将校党委研究的我校推荐对象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如发现有影响推荐表彰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方式进行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
一、推荐对象
1、全市优秀共产党员
石明,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团委书记、电子商务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
2、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
蔺兴龙,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部长。
二、公示时间
2016年5月20日至24日,共5天。
监督受理及联系电话: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0939—3201152)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通讯地址: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742500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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