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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4     作者: 组织部     浏览数:    分享到:

陇南师专党委组织部文件

陇师组发[2015]13号

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

组织生活会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

通 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甘组通字〔2015〕116号)精神和省高校工委《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甘高党建函﹝2015﹞10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好“三严三实”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及主要内容

全校各党支部都要组织党员大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院系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联合召开,由总支书记主持,邀请分管(联系)领导列席指导,不是党员的院系领导干部列席会议,生活会上可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批评。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对照“三严三实”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一)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广大党员进一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校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针对部分党员认为政治坚强和“四风”问题是领导干部的事,与己无关、不以为然等模糊认识,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正确对待自身存在的不足,正确对待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对待党组织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

(二)开展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思想。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利用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党员师生意见,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总支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都要相互谈心。对外出(实习)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特别是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切实谈深谈通思想,谈开谈实问题。

(三)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列出问题清单。党总支、直属支部、机关各党支部要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召开会议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深查细找,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班子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形成发言提纲,报分管(联系)领导审阅定稿。

三、组织党员大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院系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织负责人要树标杆、当示范,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对班子成员提出批评,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支部书记先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之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党员之间要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各支部邀请部分非党员师生参加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一般由组织掌握。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直接联系服务师生等开展评议。对不担任行政职务的教师党员和学生党员,重点围绕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等情况开展评议。所有党员都要围绕政治是否坚强表明态度、开展评议。

党支部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经上一级党组织认定后,向本人反馈。对组织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或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校党委高度重视,各党总支、支部要准确把握政策、加强统筹,把责任担起来、把工作做到位,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党组织书记要熟悉政策、掌握方法,明确程序、开好会议,抓好整改、取得实效。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大会要在12月22前召开,各党总支于12月26日前向党委组织部报送基层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

附件:1.点击下载文件:陇南师专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样表).doc

2.点击下载文件:陇南师专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doc

3.点击下载文件:陇南师专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doc

4.点击下载文件: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doc

陇南师专党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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