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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22     作者: 组织部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2010年4月14日我国青海省玉树县发生7.1级强烈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帮助灾区人民渡过抗震难关,学校党委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积极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送温暖、献爱心”的通知》文件精神,号召全校广大师生进行“送温暖、献爱心”的捐款捐物活动。

一、捐助原则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发动全校力量,支援灾区共渡难关。捐助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主要以捐助资金为主。

二、捐助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原则上地级干部捐助标准不低于500元,县级干部捐助标准不低于300元,中层干部捐助标准不低于100元,其他教职工捐助标准不作统一要求。

三、具体安排

1、校领导、各处室人员捐款活动由组织部、工会负责,定于4月23日(星期五)下午3:00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

2、其他教职工的捐款捐物活动定于4月23日(星期五)下午4:30在各系进行,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组织并统计造册。

3、学生的捐款捐物活动由团委负责。

4、捐款捐物活动结束后,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所有教职工的捐款及统计表(含电子版)交组织部,全校所有的捐助物资交工会。

学校党委要求广大共产党员和全体师生员工要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积极支持灾区人民群众的抗震救灾斗争,奉献爱心,捐款捐物,以实际行动帮助玉树人民渡过难关、重建家园。

201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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